来源:原邢台市桥西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4-20 08:21:50 阅读量:687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实行公务用车封存制度。
二、各镇(街道)公务车辆在本单位集中封存。区直各部门(包括区政府驻外部门)公务车辆一律在区政府机关大院或区创业服务中心院内集中封存。
三、公务车辆集中封存期间,机动车行驶证和钥匙必须交单位统一管理,明确专人负责。
四、如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单位,书面注明用车事由,经区主管领导批准后前以书面形式报区纪委党风室备案。
五、区纪委、监察局将对车辆封存和使用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封存和公车私用的,将从严从重处理,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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