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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5-07 09:44:38 阅读量:914

邢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干部、南石门所负责人张新文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张新文两次将6笔个人车辆加油费共计2224元在单位财务报销,在2018年开展的私车公养专项治理中未如实报告情况。2019年1月,张新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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