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邢台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2017-07-06 15:43:13 阅读量:926
邢台县会宁镇南尚汪村原村主任霍同合套取财政绿化租金问题。2012年至2016年,霍同合担任邢台县会宁镇南尚汪村村主任期间,虚报邢汾连接线和西防护林租地绿化面积,违规套取财政绿化租金96910元。会宁镇主管农业副科级干部张兵臣明知南尚汪村存在虚报绿化面积问题,未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即签字同意上报;县林业局主管造林科的主任科员许书会,未核实即签批。经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霍同合、张兵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许书会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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