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邢台市信都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09 08:06:10 阅读量:777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邢台市信都区纪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年度发展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承担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视、巡察移交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
(4)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区纪检监察相关制度,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8)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区委组织部负责区委巡察办的科级干部提名、考察,报区委任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区委巡察办股级及以下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1)对有关对象违反党纪政纪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组织协调案件查办工作。
(2)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等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起草、修订有关法规,提出计划和立法建议等。
(3)为案件查办、纪检监察业务、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服务和保障。贯彻落实区委有关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监督有关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等任务,做好有关服务保障工作。
(4)加强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组织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5)宣传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教育纪检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规等,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机构设置
邢台市信都区纪委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邢台市信都区纪委(机关) | 行政 | 副处级 | 财政拨款 |
… | … | … | … |
… | … | … | … |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单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预算中。
(一)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351.1万元。
(二)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信都区人大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0年支出预算13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20万元,包括办案点留置工作项目、巡察工作项目和办公场所修缮及标准谈话室建设支出。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1351.1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52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9.53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230万元,主要为项目增多。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250.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4.2万元,其中:未安排因公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21万元,公务接待费3.2万元。比2019年增加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车辆运行更加频繁。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2020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新一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开局之年。做好新一年的工作,对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促进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是夯实财源基础,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可持续增长。认真做好财政组织收入工作,加强收入督导调度,继续坚持“国、地、财”联席会议制度,科学预测财政收入形势,提前谋划应对措施,确保收入持续增长。进一步深化综合治税,积极营造光荣纳税良好氛围,促进堵漏增收,确保实现应收尽收。
二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部署,以作风建设为保障,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自身建设为根本,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好重求快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转变观念,振奋精神,凝心聚力,进位赶超,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的发展目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如下:
巡察经费60万元。
留置点经费60万元。
办公场所修缮及标准谈话室建设200万元
七、国有资产信息
桥西区2020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63.06万元,主要为车辆和其他办公设备。
桥西区2019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 |||
编制部门:桥西区纪委 |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 ||
项 目 | 数量 |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 |
资产总额 | —— |
| |
1、房屋(平方米) |
|
| |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
|
| |
2、车辆(台、辆) |
| 61.16 | |
3、其他设备 | —— | 67.49 | |
4、其他固定资产 | —— | 34.41 |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说明事项
无其他需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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